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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吸引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 : 痞子青菜 | 分类 : 好闻分享 | 评论 : 0人 | 浏览 : 3163次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创业,助力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大学毕业生”是指,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毕业生。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同等享受。  所称“企业”是指,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第二章落户政策  第二条大学毕业生凭户口簿可在我市城镇范围内任一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到我市农村创办企业并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经村委会同意,可将户口迁入。  第三条大学毕业生在我市落户并与我市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五年内在我市首次购房,给予本科生5万元、专科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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